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關于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公告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關于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公告
根據(jù)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與將樂縣積善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簽訂的《債權轉讓協(xié)議》(編號:GSHT2018010020債轉),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已將其對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將樂縣金善資產(chǎn)經(jīng)營有限公司、李秀春、陳敬鑾、陳一東、陳秀聰、陳天友、邱黎涵所享有的下述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項下的全部權益(包括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擔保權利等),依法轉讓給買受人將樂縣積善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現(xiàn)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債務人、擔保人或債務人、擔保人的繼承人等相關方本次債權轉讓事宜。
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債權信息如下:
借款人名稱: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編號:GSHT2018010020
借款合同簽訂日期:2018年1月9日
保證人名稱:李秀春、陳敬鑾、陳一東、陳秀聰、陳天友、邱黎涵、將樂縣金善資產(chǎn)經(jīng)營有限公司
保證合同編號:GSHT2018010020保、GSHT2018010020協(xié)
保證合同簽訂日期:2018年1月9日
抵押人名稱: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合同編號:GSHT2018010020抵
抵押合同簽訂日期:2018年1月9日
請各債務人、擔保人或者債務人、擔保人的繼承人等相關方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向將樂縣積善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履行還款償債義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23年3月1日